相关问答
一般情况下劳动合同快到期的时候用人单位会给你发个续签劳动合同通知,如果你不准备续签劳动合同到时候劳动合同到期你就可以离开了,这个是用人单位一...
合同期满后,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在这里对劳动合同的终止规定了两种情况:一是期限届满,合同即告终止,这里主要是针对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二是当事人约定的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告终止,这种情况既适用于有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也同时适用于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属于约定终止。
可以的,但用人单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终止。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规定,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没有经济补偿;用人单位不续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一)劳动合同期满的;(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服务期内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可以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可以终止劳动合同。 因为《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规定,劳动合同期满,但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约定的服务期尚未到期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服务期满。 这是为了保护用人单位的利益,所以劳动者不得以此为理由终止劳动合同,但是单位可以。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54人已浏览
175人已浏览
157人已浏览
213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