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投资人股东以土地使用权出资是可以的。 根据《公司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
以土地使用权投资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印花税。契税由产权承受方缴纳。 1、企业所得税 根据企业所得税相关规定:企业以经营活动的部分非货币性资产...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股东使用划拨土地使用权出资视为不合格出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八条规定,出资人以划拨土地使用权出资,或者以设定权利负担的土地使用权出资,公司、其他股东或者公司债权人主张认定出资人未履行出资义务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当事人在指定的合理期间内办理土地变更手续或者解除权利负担;逾期未办理或者未解除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出资人未依法全面履行出资义务。 因此,使用划拨土地使用权出资的股东应当用等额货币或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出资置换划拨土地出资的部分。此外,作为投资人还应当关注是否存在未合法使用划拨土地的相关风险。 规定了企业的国有划拨土地权益。企业原使用的划拨土地,改制前只要不改变土地用途,可继续以划拨方式使用。改制后只要用途符合法定的划拨用地范围,仍可继续以划拨方式使用。改制或改变用途后不再符合法定划拨用地范围的,应当依法实行有偿使用。 为支持和促进企业改革,企业改制时,可依据划拨土地的平均取得和开发成本,评定划拨土地使用权价格,作为原土地使用者的权益,计入企业资产。 企业为依法取得的划拨土地设定抵押权时,划拨土地使用权价格可作为使用者的权益,计入抵押标的;抵押权实现时,土地使用权可转为出让土地使用权,在扣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后,抵押权人可优先受偿。划拨土地经批准可以转让,划拨土地使用权价格部分可计为转让方的合法收益,转让后的用途不符合法定划拨用地范围的,受让方应当申办有偿用地手续。划拨土地需要转为有偿使用土地的,应按出让土地使用权价格与划拨土地使用权价格差额部分核算出让金,并以此计算租金或增加国家资本金、国家股本金。
1、权利税1)财税〔2008〕129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改革过程中以国家价格出资(入股)方式转移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权利税问题的通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权利税暂行条例》第二条第一项规定,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属于权利税征收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权利税暂行条例细则》第八条第一项规定,以土地.住房权利价格投资.以入股方式转移土地.住房权利的,视为土地使用权转让征税。因此,以国家作价出资(入股)转移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行为,应视为土地使用权转让,由土地使用权受益人按规定缴纳权利税。2)财法字[1997]5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权利税暂行条例细则》第四条规定单位,指企业单位、事业单位、国家机关、军事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条例称为个人,是指个人经营者和其他个人。第八条土地.房屋权属以下列方式转移的,视同土地使用权转让.房屋买卖或者房屋赠与征税:(一)以土地.房屋权属作价投资.入股;(二)以土地.房屋权属抵债;(三)以获奖方式承受土地.房屋权属;(四)以预购方式或者预付集资建房款方式承受土地.房屋权属。2、营业税财税[2002]191号《关于股权转让有关营业税问题的通知》以无形资产.不动产投资入股,参与接受投资方利润分配,共同承担投资风险的行为,不征收营业税。所有权转让不征收营业税。3、个人所得税考虑到个人所得税的特点和目前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实际情况,对个人将非货币性资产进行评估后投资于企业,其评估增值取得的所得在投资取得企业股权时,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投资回收、转让或清算所有权时,按规定征收个人所得税,其财产原值是资产评价前的价值。4、印花税财税[2006]162日《关于印花税一些政策的通知》对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按产权转让书征收印花税。5、土地增值税财税[2006]21日《关于土地增值税几个问题的通知》以土地(房地产)的价格投资或共同经营的,共同经营的企业从事房地产开发的,或者房地产开发企业以其建设的商社投资和共同经营的,不适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的具体问题规定的通知》(财税字[1995]048号)第一条暂时免除土地增值税的规定。
公司法中对于土地使用权出资规定的很明确。公司法十二:非货币出资方式对公司成立的影响(2009-03-3023:00:40)标签:公司法出资新《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以及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颁布的、自2006年1月1日施行的《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规定》,对公司股东的出资方面,尤其是股东以非货币财产出资方面,作出了实质上的修改,体现了立法的进步。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64人已浏览
431人已浏览
139人已浏览
18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