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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权属登记有6类: 1、初始登记:新建房屋竣工后,权利人申请初始登记; 2、转移登记:房屋买卖、交换、赠与、继承、调拨、以房地产作价入股或...
大致可以分为六种。 1、总登记:总登记是指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需要,在一定期限内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房屋进行统一登记。2、初始登记:新建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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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应该有《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五个证书。其中又以《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最为重要。
1、房屋登记办法是一项部门规章,旨在规范房屋登记行为,维护房地产交易安全保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2、本办法所称房屋登记,是指房屋登记机构依法将房屋权利和其他应当记载的事项在房屋登记簿上予以记载的行为。 3、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指导、监督全国的房屋登记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负责指导、监督本行政区域内的房屋登记工作。 4、房屋登记,由房屋所在地的房屋登记机构办理。 房屋登记簿是房屋权利归属和内容的根据,由房屋登记机构管理。 本办法所称房屋登记机构,是指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或者其设置的负责房屋登记工作的机构。 5、房屋登记机构应当建立本行政区域内统一的房屋登记簿。
出租房屋的期限有限制。当事人约定的租赁期限最长不能超过二十年;如果超过的,超过部分的期限不具有法律效力。但是当事人可以依法在租赁期限届满后,续订租赁合同,续订的期限也不能超过二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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