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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经费是单位交的,按工资总额的2%,个人不需要交,但如果单位成立工会,作为会员,是要并交会费的加入工会的会员有缴纳会费的义务,标准为本人工...
《劳动法》第四十八条第二款: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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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工资总额的0.5%计算。 1、按照全国总工会工发1978,1号通知规定执行。即会员按本人每月工资收入的0.5%计算交纳会费,工资尾数不足10元部分以及各种奖金、津贴、稿费收入等,均不计算交纳会费。 2、总额是指用人单位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包括各种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以及支付给职工个人支配使用的各种福利。工资总额的计算口径按照国家统计局和中华全国总工会的有关规定执行,缴费单位工资总额难以确定的,按照统计部门发布的所在地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计算确定。
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所得额=税前薪资总额-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个人缴纳部分-费用扣除标准(3,500元,外籍(含港澳台)4,800元)。 缴税=全月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 实发工资=应发工资-四金-缴税。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应发工资-四金)-3500。 扣除标准:个税按3500元/月的起征标准算。 如果某人的工资收入为5000元,他应纳个人所得税为:(5000-3500)×3%-0=45(元)。 一个月个税扣1000元,那么(X-3500)*20%-1005=1000,X=11520。
2017年个税起征点是3500元,继续沿用2011年9月1日起调整后,由原来的9级调整为7级超额累进个人所得税税率表,取消了15%和40%两档税率,将最低的一档税率由5%降为3%。 工资个税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工资薪金所得-“五险一金”-扣除数)×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个税起征点是3500,使用超额累进税率的计算方法如下: 缴税=全月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 实发工资=应发工资-四金-缴税。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应发工资-四金)-3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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