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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我国除了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和海事仲裁委员会受理涉外仲裁案件,按照有关规定,依据仲裁法设立或重新组建的仲裁机构也有权受理涉外仲裁...
(一)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 (二)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 (三)其他受理涉外仲裁案件的仲裁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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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自网络】一、我国涉外仲裁机构有哪些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和海事仲裁委员会是我国的常设涉外仲裁机构,也是受理涉外仲裁案件的具有典型性、代表性的仲裁机构。目前,我国除了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和海事仲裁委员会受理涉外仲裁案件,按照有关规定,依据《仲裁法》设立或重新组建的仲裁机构也有权受理涉外仲裁案件。1.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是1956年4月正式成立的,它是以仲裁的方式,独立、公正地解决契约性或非契约性的经济贸易等争议的常设仲裁机构。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设在北京,在深圳设有仲裁委员会深圳分会,在上海设有仲裁委员会上海分会。仲裁委员会分会是仲裁委员会的组成部分。当事人在签订仲裁协议时,可以约定将其争议提交仲裁委员会在北京进行仲裁,或者约定将其争议提交仲裁委员会深圳分会在深圳进行仲裁,或者约定将其争议提交仲裁委员会上海分会在上海进行仲裁;如无此约定,则由申请人选择;作此选择时,以首先提出选择的为准;如有争议,应由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2.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成立于1959年1月,是以仲裁方式,独立、公正地解决产生于远洋、近洋、沿海和与海相通的可航水域的运输、生产和航行等有关过程中所发生的契约性或非契约性的海事争议的常设仲裁机构。海事仲裁委员会设在北京。3.其他受理涉外仲裁案件的仲裁机构长期以来,我国受理涉外仲裁案件的仲裁机构只有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和海事仲裁委员会,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和海事仲裁委员会也因此成为专门受理涉外纠纷案件的常设仲裁机构。但是自从我国《仲裁法》颁布实施以来,依照《仲裁法》的规定在直辖市、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和其他设区的市又设立或重新组建了一批常设仲裁机构,对这些仲裁机构能否受理涉外仲裁案件,《仲裁法》并没有明确规定。1996年6月8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贯彻实施需要明确的几个问题的通知》,该通知规定,新组建的仲裁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受理国内仲裁案件;涉外仲裁案件的当事人自愿选择新组建的仲裁委员会仲裁的,新组建的仲裁委员会可以受理。据此,依照《仲裁法》设立或重新组建的仲裁机构,如北京仲裁委员会、上海仲裁委员会等在涉外仲裁案件的当事人自愿选择其进行仲裁时,对该涉外仲裁案件具有管辖权。二、涉外仲裁机构适用哪些仲裁规则根据《仲裁法》第73条的规定,涉外仲裁规则可以由中国国际商会依照本法和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制定。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现行的仲裁规则是中国国际商会于2000年9月5日修订并通过,2000年10月1日起施行的《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海事仲裁委员会现行的仲裁规则是中国国际商会于2000年11月22日修订并通过,2001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
根据《仲裁法》第二条、第三条的规定,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与其他组织之间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仲裁的范围应当注意以下几点:1。仲裁只能适用于平等主体之间,只能适用于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2、婚姻、收养、监护、抚养、继承纠纷以及行政机关依法应当处理的行政纠纷,不得申请仲裁。3、劳动争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的农业合同纠纷可以仲裁,但不适用仲裁法,因为这两种纠纷有其特殊性,有关法律另有规定。
房地产仲裁是一种准司法性质的专门行为,这种行为不是司法行为,却具有司法行为的效力。它既不属于人民法院对房地产纠纷案件进行审理的活动,也不属于房地产行政管理机构对房地产的管理活动,而是处于当事人之间的居中地位,为解决当事人房屋租赁纠纷所进行的仲裁活动。因此,仲裁机构在机构设置、仲裁程序以及其行为效力方面都具有准司法的性质。根据有关规定,对下列房屋纠纷案件,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1)人民法院已经受理或者审结的;(2)涉外房屋租赁纠纷;(3)经过公证机关公证后发生争议的房屋租赁纠纷;(4)房地产管理部门为一方当事人;(5)法律和法规规定由政府部门受理的;(6)违反房产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应作行政处理的;(7)一方申请仲裁,另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8)超过诉讼时效的。当事人申请仲裁,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被申请人必须明确。被申请人是指房地产纠纷的对方当事人。处理房屋纠纷,当事人双方都必须参加才能更好地解决纠纷,如果被申请人不明确,纠纷也就无法解决。(2)请求要具体明确。只有这样,对方当事人才能答辩。仲裁机构也才能查明事实,从而顺利解决纠纷。(3)申请的同时必须提供证据。证据是仲裁机关作出裁决的基本事实依据,证据不足,或提供虚假证据,必然会影响裁决的质量和效果,甚至无法作出裁决。(4)属于仲裁机构受理争议的范围。(5)必须是没有向法院起诉。房屋租赁发生纠纷后,是选择仲裁还是选择审判方式解决纠纷,是当事人的权利,如果已经起诉,仲裁机构就无权受理了。(6)无论是根据租赁合同中所订立的仲裁条款,还是发生纠纷后双方所达成的仲裁协议申请仲裁,都应当提交房屋租赁纠纷仲裁申请书。申请书的内容包括:①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姓名或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如果是委托代理人申请的,还要提交委托人签名盖章的授权委托书);②案由;③案情;④证据;⑤具体请求事项;等等。申请仲裁的当事人,应当预交仲裁案件的受理费,案件仲裁结束后,连同其他办案费用,由败诉一方负担。若双方当事人互有胜负,以上费用按双方责任大小分担,如果纠纷经调解解决,由双方协商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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