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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不发放的为拖欠工资。 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由劳动行政...
按照《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以及《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工资必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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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即单位应当在自然月结束的30天内结算工资,超过30天即构成拖欠工资。 第九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支付日期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本协议不得违反按月支付的原则。逾期不支付的,属于拖欠工资,属于违法行为。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安全行政部门(劳动监督旅)投诉,劳动监督旅责令限期支付。投诉时,应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及拖欠工资的相关证据。或者以未按时足额支付工资为由,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请求终止劳动关系,并支付工资和经济补偿。如果你仍然想维持劳动关系,你只能要求支付工资。
超过约定的工资发放日,就应视为拖欠工资。按照《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以及《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的规定,工资必须按月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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