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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租赁物的名称 租赁物即租赁合同的标的物,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也都是围绕租赁而展开的。没有租赁物,租赁物也就没有存在的必要,因此租赁物是租赁...
租赁合同的出租人和承租人分别负有以下义务: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七百零八条规定, 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并在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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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合同,英文Ho sigleasigcotracts[1],是指房屋出租人将房屋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定期给付约定租金,并于合同终止时将房屋完好地归还出租人的协议。房屋租赁合同内容主要包括房屋地址、居室间数、使用面积、房屋家具电器、层次布局、装饰设施、月租金额、租金缴纳日期和方法、租赁双方的权利义务、租约等。承租人的权利在承租期内占有、使用房屋。租期届满后,原承租人优先继租。承租人的义务正当使用承租的房屋,按合同规定交付租金,在租期届满时将原房完好返还出租人。出租人的权利是监督合理使用房屋,按合同收取租金,在租期届满后收回出租的房屋。其义务是将出租的房屋按合同规定交付承租人使用,并定期对房屋及设施进行检查、维修,保证承租人使用。
仓库租赁合同承租人应承担以下义务: 1、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仓库的义务,没有约定的,按照仓库的性质使用; 2、妥善保管仓库的义务; 3、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租金的义务。
(1)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 (2)房屋租赁合同无效、履行期限届满或者解除:A、出租人有权请求次承租人腾房;B、负有腾房义务的次承租人逾期腾房的,出租人有权请求次承租人支付逾期腾房占有使用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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