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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业被收购可以拒绝签合同。如果不愿意和新企业签订合同,可以得到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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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业被收购可以拒绝签合同。如果不愿意和新企业签订合同,可以得到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2、如果与新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原工龄应当连续计算。
没有时间限制,只要出现以下情形,用人单位随时可以进行裁员: 1、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2、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收购上市公司股权后可以转让。 上市公司收购股份转让的程序如下: 1.召开股东大会,研究股权出售和收购股权的可行性与其目的是否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并对收购方的经济实力、经营能力进行分析,严格按照公司法的规定程序进行操作。 2.出让和受让双方进行实质性的协商和谈判。 3.评估、验资。一般情况下可直接到会计事务所对变更后的资本进行验资。 4.出让方召开职工大会或者股东大会,并按相关规定形成决议。 5.出让方和受让方签定股权转让合同或股权转让协议。 6.由产权交易中心审理合同及附件,办理交割手续后到各有关部门办理变更、登记等手续。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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