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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法律规定,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不相符的,合同有约定按约定,没有约定的,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百分之三以...
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计算,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 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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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只是些许误差也不是什么大问题。 1,购房合同上的建筑面积是房管局的图测面积,也称为约好面积,房管局在交房的时分会实地丈量的,称为实测面积,也就是产权面积,两者会存在必定的差错,其间差错份额在购房合同里有相关的约好。 2,面积差错比绝对值=(实测计价面积-合同约好计价面积)的绝对值*100%/合同约好计价面积。
依据法律规定,房屋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及利息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面积误差比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因此在本案中,如果您继续履行合同的话,对方需要就超过3%部分双倍返还房款;如果您决定不继续履行合同,那么依照合同约定处理定金问题,要么全部返还,要不不返还,绝对没有返还大部分的做法。
【面积误差比处理原则】第十四条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以下原则处理:本条规定开发商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本条规定,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在一定的误差幅度(3%)内,据实结算。(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应予支持。买受人同意继续履行合同,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按照约定的价格补足,面积误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所有权归买受人;房屋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及利息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面积误差比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本条规定,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的,购房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还规定了若购房人同意继续履行合同,负担或返还房价款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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