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可以。分公司是总公司的分支机构,在财务、经营管理上隶属于总公司,无独立的法人资格,一般情况下是有总公司来对外承担责任的。 子公司是指虽然自己...
1、分公司经总公司授权,可以单独对外签订合同。分公司已领取营业执照且从事相关的经营活动,虽不具备独立的主体资格,但经授权有权签订合同,属于总...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可以,分公司可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本公司设立分公司的目的,就是为了充分地、更方便地开展经营活动,分公司可以自己的名义对外开展业务,当然也包括了签订合同这样重大、不可或缺的环节。分公司在签订合同时,只要加盖分公司的印章就可以了,没有必要每个合同都要到总公司加盖总公司的印章。 2、合同效力:分公司虽然不具备法人的资格,但是依照法律的规定进行登记,取得了营业执照,具备了经营经格,可以以自己的名义签订经济合同,但一般要在公司的授权范围内进行,司法实践中一般不会因为是分公司签订的合同而认定无效。当然,为保证合同的履行,在与分公司签订合同之时,第三人可以要求加盖公司印章,或在合同未履行前,要求公司进行追认。另外,分公司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的保证合同那是无效。 3、对于与分公司开展业务的公司或个人来说,也没有必要必须要求分公司在合同上去加盖总公司的印章。只要审查总公司对分公司的授权委托书,以及其登记的营业执照,就能明白总公司授予分公司哪些业务范围,分公司在总公司的授权范围内所签订的合同就是有效的。
分公司可以单独对外签订合同,但是一般需要总公司的签字。在法律上,经过工商登记的分公司拥有独立的法律人格,能够独立的对外签订合同,但是在承担责任的时候,不以分公司财产独立承担责任,总公司也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2、实践中,为了减少麻烦,总公司可以授予分公司一定的权利来签署合同,这样在总公司授权范围内签署的合同也是有效的。3、分公司超越代理权签订的合同,总公司可以在相应的时间内进行追认。在相应的时间内未做追认的,视为拒绝追认。追认的时间为一个月。
1、可以的。 2、因为分公司可以领取营业执照,进行独立营业,具有独立缔约能力。分公司民事责任的归属,即分公司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其一切行为的后果及责任由隶属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46人已浏览
186人已浏览
675人已浏览
65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