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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约定基本工资加班费是可以的,但前提不能约定具体的数额,一般不同的加班情形所存在的加班费用是完全不同的,如果约定了具体的数额,那么在加班中...
劳动部对〈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补充规定》第二条规定,《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三条规定,加班工资应当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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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约定加班工资计算基数是可以的,一般情况下,在计算加班工资的时候,如果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对于加班工资的基数的约定的,此时就是可以按照双方当事人之间的约定,来计算相应的需要发放的加班工资的。
按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二条、《对〈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补充规定》第一条关于加班费计算基数可以约定吗的规定,加班工资的基数,是指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所在工作岗位(职位)相对应的工资。劳动合同规定工资标准,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订立劳动合同时约定。
有的用人单位为了逃避支付加班工资,延长工作时间,更大限度地利用劳动者,常常在合同中约定“加班费包含在工资中”。事实上,正常的工资和加班工资是两回事,合同中约定加班费包含在工资中属于非法约定,因此没有效力,用人单位在工资之外仍然需要支付加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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