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对申请设立公司主体的规定如下: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由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国有独资...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对申请设立公司主体的规定如下: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由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国有独资...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对申请设立公司主体的规定如下: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由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国有独资公司,应当由国务院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授权的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作为申请人。
《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三条第一款规定:申请企业法人登记,经企业法人登记机关审核,准予登记的,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取得法人资格,其合法权益受国家法律保护。第二款规定:依法需要办理企业法人登记的,未经企业法人登记机关批准,不得从事经营活动。《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申请企业法人开业登记的单位,经登记机关批准登记,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后,企业立即成立。企业法人凭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可以刻制公章,开立银行账户,签订合同,开展经营活动。《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三条第一款规定:公司经公司登记机关依法批准登记,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方可取得企业法人资格。第二款规定:自本条例实施之日起设立公司,未经公司登记机关批准,不得以公司名义从事经营活动。《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经公司登记机关批准设立登记并发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公司立即成立。公司凭公司登记机关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刻制印章,开立银行账户,申请纳税登记。
1.公司的登记事项包括: (一)名称; (二)住所; (三)法定代表人姓名; (四)注册资本; (五)公司类型; (六)经营范围; (七)营业期限; (八)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 2.公司的登记事项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公司登记机关不予登记。 3.公司名称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公司只能使用一个名称。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公司名称受法律保护。 4.公司的住所是公司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经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公司的住所只能有一个。公司的住所应当在其公司登记机关辖区内。 5.公司的注册资本应当以人民币表示,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35人已浏览
214人已浏览
559人已浏览
437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