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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要约与承诺是的意思是:要约简单地讲要约人拟好一份合同(要约)希望别人签约而发出合同(要约),承诺简单地讲受要约人同意签约,合同是双方或多...
要式合同,是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的合同。前者称为法定之要式合同,后者称为约定之要式合同。根据合同的成立是否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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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什么是要约邀请:要约邀请又被称之为要约引诱,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要约邀请可以是向特定人发出的,也可以是向不特定的人发出的。要约邀请与要约不同,要约是一个一经承诺就成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而要约邀请只是邀请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自己如果承诺才成立合同。要约邀请与要约存在很大的区别:在目的上,要约是希望和对方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而要约邀请的目的是希望对方向自己发出要约;在内容上,要约必须确定、具体,应包括合同得以成立的必要条款,而要约邀请在内容上则无此要求;在效力上,要约人要受要约的约束,要约一经对方承诺,合同即告成立,而要约邀请则不能因对方的承诺而成立合同,要约邀请人也无须向对方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二、要约邀请应当如何认定在当事人并未明确自己的意思表示到底是要约邀请抑或要约的情况下,认定其性质可以参考如下标准:其 一,根据法律的规定予以确定,例如《民法典》明确规定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等为要约邀请。其 二,按照表示行为的内容加以确定,如果表示行为已经指明合同的内容,使对方可以经过承诺而成立合同的,为要约,否则应为要约邀请。其 三,依照表示行为是否对对方的自身条件予以关注进行确定,若不予关注的,多为要约,如商店的销售行为;若注重对方的身份、信用、资历等自身条件的,多为要约邀请,如招聘职员的广告等。其 四,按照交易习惯、一般的社会观念加以确定,如询问商品的价格应视为要约邀请。
债务履行期已经到来,债务人正当理由,未全面而适当的履行合同义务的,为实际违约。如果债务履行期已经过了,债务人未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适当,债权人无需催告,就构成违约。 1、拒绝履行,是履行期限到来之后,债务人没有正当理由拒绝履行债务的行为。 2、迟延履行,包括 ①债务人迟延,债务人在履行期限到来后,能够履行债务而没有按期履行债务。 ②债权人迟延,又称迟延受领,债权人应当对债务人的履行及时受领而没有受领。 3、不完全履行,债务人虽然有履行行为,但是在履约的数量、质量、方式、地点等方面存在瑕疵。
要约的撤销是指要约人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并生效以后,将该项要约取消,从而使要约的效力归于消灭。 撤销与撤回都旨在使要约作废,或取消要约,并且都只能在承诺作出之前实施。但两者的区别在于:撤回要约发生在要约生效之前,而撤销要约则发生在要约已经生效但受要约人尚未作出承诺的期限内。由于撤销要约时要约已经生效,因此对要约的撤销必须有严格的限定,如果因为撤销要约而给受要约人造成损害,要约人应负赔偿责任。而对要约的撤回并没有这些限制。《民法典》规定,如果要约中规定了承诺期限或者以其他形式表明要约是不可撤销的,或者尽管没有明示要约不可撤销,但受要约人有理由信赖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且已经为履行合同作了准备工作,则不可撤销要约。如果受要约人在收到要约以后,基于对要约的信赖,已为准备承诺支付了一定的费用,在要约撤销以后有权要求要约人给予适当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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