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一、当事人拒绝调解:派出所调解治安案件遵循自愿原则,当事人不得接受调解。二、法律规定,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条、公安部《公安机关解决行政...
一、当事人拒绝调解:派出所调解治安案件遵循自愿原则,当事人能够不接受调解。二、法律规定根据《》第九条、公安部《公安机关解决行政案件流程限定》...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一、当事人拒绝调解:派出所调解治安案件遵循自愿原则,当事人能够不接受调解。二、法律规定根据《》第九条、公安部《公安机关解决行政案件流程限定》第一百五十五条、一百六十条限定,对于因民间纷争惹起的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背治安管理做法,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能够调解处置。派出所调解情节较轻的治安案件,遵循合法、公正、自愿、及时的原则,当事人能够不接受调解。对当事人不接受调解的,派出所应当对违背治安管理做法人进行处罚,并告知当事人就民事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诉讼讼。《法》第九条对于因民间纷争惹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背治安管理做法,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能够调解处置。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到协议的,不予处罚。经调解未达到协议或者达到协议后不履行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本法的限定对违背治安管理做法人予以处罚,并告知当事人能够就民事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委员会在经一方当事人申请后,其不可以直接进行调解。因为人民调解委员会不论采取何种方式受理纠纷,必须充分尊重当事人的自愿。《人民调解法》第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明确拒绝调解的,不得调解。”人民调解委员会受理调解申请,必须以双方当事人自愿调解为前提,一方当事人申请,另一方当事人不愿意调解的,人民调解委员会虽可受理,但不能强制其进行调解。另外,在调解过程中,一方当事人不愿继续调解的,应当终止调解。当事人申请调解后又撤回的,人民调解委员会应当尊重当事人的选择,不得强制调解。
调解协议是自愿达成的,在调解书送达当事人之前,当事人仍然有机会考虑是否接受。如果当事人不同意调解的,由法院继续进行审理作出判决,所以不产生当事人对调解不服的问题,不允许当事人上诉。调解书生效以后,诉讼程序也就随之结束了,当事人之间有关权利义务的争议也就确定下来,当事人不能再就同一事实对同一被告再次起诉。 在调解实践中,调解书生效以后,如果调解书违反了自愿原则或者调解协议有违法的内容,当事人仍可以申请再审。法院经审查认为确有错误的,报院长批准,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处理;如果没有错误,法院应说明驳回申诉申请的理由,当事人就必须按照调解书履行自己的义务。 参考法条:《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意见》第九十五条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32人已浏览
6,652人已浏览
415人已浏览
34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