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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实践中,征收农村土地,是先征地,后拆迁宅基地上建造的房屋。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为了公共利益...
一般实践中,征收农村土地,是先征地,后拆迁宅基地上建造的房屋。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为了公共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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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一词,法律上的可追溯性应该是《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但该条例已被2011年1月21日颁布实施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废止,因此,拆迁现在法律用语,目前,无论是征收土地还是房屋,法律用语都叫征收,但人们仍然习惯性地称征收土地为征地,征收房屋称为拆迁。基于这样的理解,两者之间没有相继的问题,因为公共利益需要征用一块土地用于建设用地,所以需要对土地的使用者、地上附着物和房屋的所有者进行补偿种征收工作和补偿工作是同步进行的,没有相继的。征地和拆迁先后进行的情形,更常见于征收农村土地用于储备,一般先征收老百姓的承包地,然后再拆迁房屋,这是与拆迁方评估拆迁工作难易程度而采取的策略,不是法律上的规定。
拆迁一般是先征地后拆迁。征地拆迁的顺序是市、县人民政府征收主管部门通过研究制定相关征收方案,然后进行公告、听证等程序,听取公众意见。实施前没有异议。
拆迁这个词,法律上的追溯性应该是《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但是这个条例在2011年1月21日发表的《国有土地房屋征收和补偿条例》中被废除了,所以拆迁现在不是法律用语,现在征收土地和征收房屋,法律用语被称为征收,但是人们习惯性地征收土地,征收房屋被称为拆迁。基于这样的理解,两者之间也没有相继的问题。为了公共利益,征收土地用于建设用地,必须补偿土地使用权人、地面附着物、房屋所有权人。这项征收工作和补偿工作同步进行,不存在相继。征地和拆迁相继进行的情况下,农村的土地被用于储备,一般征收平民的承包地,拆迁房屋是评价拆迁方和拆迁方的难易度的战略,不是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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