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刑事择期宣判没有具体的时间规定,受整个审判阶段的时限限制。也就是说要在法定的审判期限内宣判。相关法律规定宣告判决,一律公开进行。 当庭宣告判...
刑事择期宣判没有具体的时间规定,受整个审判阶段的限制。也就是说,在法定审判期限内宣判。有关法律法规宣布判决,一律公开进行。当庭宣布判决的,判...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一)一审公诉案件 一般情况是会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 对于可能判处死刑或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及有刑诉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法院批准,可延长三个月;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最高法批准。 注意:《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 下列案件在本法第一百五十四条规定的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 1、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 2、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 3、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 4、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 (二)二审上诉、抗诉案件 符合这两种案件的,一般会在二个月以内审结。 可能判处死刑或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及有刑诉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高院批准,可延长二个月;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法批准。 (三)最高法受理上诉、抗诉案件的审理期限,由最高法决定
无论是当庭宣判还是定期宣判,上诉期都是从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算。《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对此有明确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当庭宣告判决的,应当在五日以内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定期宣告判决的,应当在宣告后立即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第一百八十三条规定: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五日,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日起算。 实践过程中,经常有当庭宣判后超过五日才向当事人送达判决的情形,但是这不影响上诉权的行使,只有收到判决书,才能计算期限。
择期宣判没有具体的时间规定,受整个审判阶段的时限限制。也就是说要在法定的审判期限内宣判。相关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42人已浏览
314人已浏览
261人已浏览
19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