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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其他负责人对各自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管理责任。生产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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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生产经营单位存在安全事故隐患或者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有权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举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有关部门应当及时进行调查处理,为举报者保密,对举报有功人员给予奖励。
生产经营单位违反本条例第五十九条第三项规定不报送事故调查报告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易燃易爆作业场所应当符合以下安全生产规定:(一)设备、设施必须符合有关规定,保持完好;(二)禁止穿戴和使用易产生静电、火花的服装、鞋帽和工具;(三)使用防爆型电气设备、设施;(四)设备、设施应当装设超限报警、防爆泄压、保险控制以及防静电等安全监控系统,并保证其正常运行;(五)动火作业应当严格执行动火批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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