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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虚构施工合同骗取开发贷款是一种违规行为,也是一种违法行为,这种行为损害了国家的利益,建议举报该开发商。...
这种情况下你们承担连带责任,谁有钱谁先赔付。先赔付的人可以向另一方追偿多余支付的部分。法律追求事实和真相,但更注重证据和细节,如果证据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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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朋友以虚假证明文件骗取银行贷款十万元,构成贷款诈骗罪,数额较大,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贷款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的;(二)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的;(三)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的;(四)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或者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的;(五)以其他方法诈骗贷款的。
1、当事人可以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合同争议; 2、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合解调解不成的,可以根据仲裁协向仲裁机构中请仲裁。涉外合同的当事人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中国仲裁机构或者其他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3、当事人没有订立仲裁协议或者仲裁协议无效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就你所说的情况,在很长一段时间内是比较普遍存在的一个问题。其根本原因在于国家验收政策的变更、衔接出了问题。简单的说是2004年5月19日国务院《关于第三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取消了综合验收这一审批项目。但是,是不是,仅以此理由开发商就可以认为自己不存在违约了呢?律师认为,得根据各个个案具体案情来分析。 就本案来看,开发商是构成违约的。这是因为,第一、国务院取消的只是竣工综合验收这个行政审批项目,即不再由行政单位组织进行综合验收(不强迫其必须进行综合验收,但开发商自己是可以选择进行综合验收的),并不是指房地产项目在交付之前就不再进行综合验收。事实上,商品房在交付之前,应该也必须经消防验收、规划验收等综合验收合格后,才能交付使用。第二、开发商既然认为综合验收是已经取消的条件,为什么还要把它写进合同里呢?显然存在欺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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