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工会认定的劳动关系与工伤认定问题

2024-12-16
首先,根据法规,申请工伤认定需要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但是,如果受伤职工与用人单位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就无法被认定为工伤吗?答案是否定的。 在劳动者出卖劳动力并获取劳动报酬的过程中,通常会处于弱势地位。因此,国家在制定相关法律法规时,对某些领域的劳动者做出了特殊保护。这些保护性规定突破了工伤必须以存在劳动关系为前提的条件限制。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两种情况即使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但因工遭受人身伤害时,该用工单位仍应承担工伤赔偿责任: 1. 如果用工单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将承包业务转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自然人,该组织或自然人聘用的职工从事承包业务时因工受伤,则用工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单位。 2. 如果个人挂靠其他单位对外经营,其聘用的人员因工受伤,则被挂靠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单位。 另外,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下列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单位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职工与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工伤事故发生时,职工为之工作的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单位。 (二)劳务派遣单位派遣的职工在用工单位工作期间因工受伤的,派遣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单位。 (三)单位指派到其他单位工作的职工因工受伤的,指派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单位。 (四)用工单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将承包业务转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自然人,该组织或自然人聘用的职工从事承包业务时因工受伤的,用工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单位。

相关问答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看完还不明白?马上在线问一下吧!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专业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