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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两者出现竞合时,二者是可以同时主张的。职工因第三人原因受到伤害,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已经作出工伤认定,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未对第三人提起民事诉讼或...
当两者出现竞合时,二者是可以同时主张的。职工因第三人原因受到伤害,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已经作出工伤认定,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未对第三人提起民事诉讼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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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两者出现竞合时,二者是可以同时主张的。职工因第三人原因受到伤害,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已经作出工伤认定,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未对第三人提起民事诉讼或者尚未获得民事赔偿,起诉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两者竞合时,可以同时主张。根据《工伤保险行政案件司法解释》第八条规定,职工因第三人原因受到伤害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以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已经对第三人提起民事诉讼或者获得民事赔偿为由,作出不受理工伤认定申请或者不认定工伤决定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职工因第三人原因受伤,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已经作出工伤认定。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未向第三人提起民事诉讼或者未获得民事赔偿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起诉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
劳动者因第三人侵权造成人身损害构成工伤,侵权人已赔偿的,劳动者有权请求用人单位支付医疗费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停工留薪期工资不属于医疗费用范畴,即使受伤职工获得第三人支付的误工费之后,用人单位也应当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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