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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业限制期限内应支付经济补偿。以下是相关规定,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
用人单位超过三个月不支付补偿金,劳动者可要求解除竞业限制协议。 劳动者离职后,用人单位按月支付经济补偿金,是用人单位基于竞业限制协议所应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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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四条,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因此,在竞业限制期限内都需要付经济补偿金,但在离职后不得超过二年。
企业不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劳动者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除竞业限制协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四)》第七条、第八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了竞业限制,用人单位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劳动者履行了竞业限制义务,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用人单位3个月没有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者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解除竞业限制约定,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3个月经济补偿金。
如果公司不按照约定支付员工,竞业限制补偿金的话,则该竞业限制协议,并非是无效的,但此时员工一方,可以以公司违约为由,而要求解除该竞业限制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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