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你可以代替你父亲继续进行诉讼。按照《民事诉讼法》第136条、第137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
你可以代替你父亲继续进行诉讼。按照《民事诉讼法》第136条、第137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诉讼当事人死亡,需要先办理继承手续,确定继承人。然后由所有死者合法继承人达成一致意见,由所有继承人一起申请撤诉。死者继承人在办理完毕继承公证后,可以凭继承公证书继承死者生前所有的合法权益,包括财产和债务,以及债权。死者死亡需要先看死者有无遗嘱,有遗嘱指定继承人,就按照遗嘱执行继承。无遗嘱,按照死者第一序列继承人,死者配偶,死者子女,死者爹妈,三方平分继承死者遗产。需要所有第一序列继承人一起到本地公证处,办理选取继承人继承,有放弃的就签署放弃继承协议,最后做公证。被选定的继承人凭公证书行使继承权。
诉讼中原告死亡,诉讼中止,其第一顺位继承人办理相关证明手续后,可以恢复诉讼程序
《民事诉讼法》规定:“共同诉讼的一方当事人对诉讼标的有共同权利义务的,其中一人的诉讼行为经其他共同诉讼人承认,对其他共同诉讼人发生效力;对诉讼标的没有共同权利义务的,其中一人的诉讼行为对其他共同诉讼人不发生效力。”据此规定,共同诉讼可以分为两种类型:一种是必要的共同诉讼,即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为2人以上,其诉讼标的是共同的。另一种是普通的共同诉讼,即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为2人以上,其诉讼标的是同一种类。这两种类型的共同诉讼相同之处在于: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都必须为2人以上共同进行诉讼,即原告为2人以上,或者被告为2人以上,或者原告和被告均为2人以上。二者的不同之处在于共同诉讼的诉讼标的不同、共同诉讼人与诉讼标的的关系不同、共同诉讼人之间的法律关系不同以及是否必须合并审理并一并作出判决(调解书)不同等四个方面。在必要共同诉讼中,由于共同诉讼人往往对诉讼标的享有共同的权利义务,因而在通常情况下,必要共同诉讼当事人中的一人的诉讼行为,经其他共同诉讼人承认,对其他共同诉讼人也发生法律效力;而在普通共同诉讼中,由于共同诉讼人对诉讼标的没有共同的权利义务,因此其中一人的诉讼行为对其他共同诉讼人不发生法律效力。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17人已浏览
316人已浏览
121人已浏览
10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