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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的一年内提出劳动仲裁一般是有效的。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上述...
劳动仲裁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1年内申请有效。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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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裁定未经法定程序撤销的,一直有效。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撤销裁决:违反法定程序的;适用法律法规有错误的;对方隐瞒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的其他。
一年的劳动争议仲裁时效。我国法律规定,劳动争议仲裁申请的期限为一年。仲裁时效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一方向另一方主张权利,或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另一方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仲裁时效从中断开始重新计算。当事人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仲裁时效期间从中止时效原因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限制;但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劳动争议仲裁时效是指当事人因劳动争议要求保护其合法权利,必须在法定期限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否则法律规定消除其申请仲裁权利的时效制度。2008年5月1日后受理的劳动争议案件适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规定仲裁时效期限制;但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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