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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的行为属于一种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按照每做满一年支付2个月的工资标准进行赔偿。 如果劳动者不存在劳动合...
1、公司没有合法理由辞退你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关系,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不但要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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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单位若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那么从2008年起算,要求支付赔偿金,即经济补偿金的双倍。 2、单位若不存在违法情形,就是按照正常情形结束劳动合同,那么要很自负您经济补偿金,从2008年起算到离职前一天。这期间,按照满一年补偿一个月的工资,不满一年的,补偿半个月的工资标准计算经济补偿金。2008年-2010年,有2年的话,那么就是2个月的经济补偿金。若其中有不足一年的,那么就再加半个月的经济补偿金。 3、您需要提供的证据,得将2008年签署的那份合同找出来,以证明您是从2008年开始就是在单位工作的。只要提供出证据,那么就可以从2008年起开始主张补偿金。
仅约定试用期的劳动合同视为无试用期的合同,试用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可以在试用期满到期终止劳动合同,单位不续签劳动合同的需要按法定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合同未到期辞退可要求双倍赔偿,但需要通过仲裁途径才能索偿。在具体实践中这类情况,即便申请仲裁赔偿,按法律仅能要求1个月工资的赔偿金,按仲裁流程可能需要2个月左右的时间,不太划算。 《劳动合同法》 第十九条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公司的这种作法是违反劳动法的规定的,你可以去劳动仲裁机构申请劳动仲裁。《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我国《劳动法》第29条也规定,女工在孕期、产假和哺乳期间,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扩展资料:辞退孕妇补偿标准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由此,按照《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法》和《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妇女在怀孕期、哺乳期间,单位不能解除其劳动关系,妇女在怀孕期、生育期和哺乳期等“三期”未满前,劳动合同期限应顺延。此间的工资、福利等待遇不应改变。可见,国家对于作为弱势群体的女职工的法律保护是十分符合实际情况的,因为怀孕女职工一旦遭到违法解雇,一直到哺乳期结束将难以找到工作,生活来源难以保障,因此国家禁止用人单位在职工怀孕期间解除劳动关系。而用人单位一旦非法辞退怀孕职工,所付出的代价也是很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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