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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根据最新的社会保险政策,一次推进了15年的支付系统。也就是说,到了退休年龄,如果不支付15年的话,就不能每月领取养老金。这样,有三种方法...
1、调整范围。2016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 2、调整水平。总体调整水平按照2016年退休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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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假3天+晚婚假7天=10天 “第三十条男满25周岁、女满23周岁初次结婚的为晚婚,已婚妇女满23周岁后怀孕生育第一个子女的为晚育。 职工晚婚的,婚假增加7日;晚育并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产假增加60日,男方护理假为15日。休假期间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 农村村民晚婚、晚育的,应当给予相应待遇。”——辽宁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06年1月13日辽宁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修订)
根据2015年退休人员涨工资新政策,1、2014年12月31日前,经批准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不含机关、财政全额供款和差额供款事业单位中执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费计发办法和调整政策的劳动合同制工人),自2015年1月1日起调整基本养老金。 2、调整基本养老金前,月养老金低于2513元的,每人每月再增加90元; 3、增加基本养老金后,低于2773元/月的,补足到2773元/月(不含退职的高级专业技术人员)。 4、调整基本养老金后,低于2773元/月的,补足到2773元/月。 5、调整基本养老金后,低于2773元/月的,补足到2773元/月(不含退职的原工商业者)。 6、享受原标准工资100%退休费的老工人,1937年7月7日至1945年9月2日参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440元;1945年9月3日至1949年9月30日参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420元。
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办理相关证件,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政府颁发,亦称“乡产权房”。小产权室不是法律概念,而是人们在社会实践中形成的约定俗成的称谓。这种住宅没有国家发行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住宅购买合同不在国土住宅管理局申请。生育票也不是真正合法有效的生育票。根据国家相关要求,小产权室不得发行确认权,不受法律保护。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委会颁发小产权房的流通转让存在很多的限制,因为小产权房只具备了普通商品房的使用性质,但不具备普通商品房的法律性质,其实并不是商品房,更不会有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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