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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审查步骤: 1、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的,由高级人民法院审查,报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2、最高人民法院审查死刑案件...
是死刑案件的终审程序。一般的刑事案件经过两级法院的审理后判决就发生法律效力,而判处死刑的案件必须经过死刑复核程序其判决裁定才能生效,才能交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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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复核收回是我国保证死刑的准确适用而设置的一项特别程序。为了更好地发挥死刑复核程序的作用,减少死刑复核权下放后带来的一系列负面效应,最近,最高人民法院已经正式决定收回死刑复核权。对此,本文拟从死刑复核程序收回的正面意义以及今后所面临的一些问题两个方面,对最高人民法院的这一举措进行论述。
判处死刑立即执行案件的复核 1.复核庭的组成 (1)必须是合议庭。 (2)由3名审判员组成。 2.提审被告人 高级人民法院复核或者核准死刑(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案件,必须提审被告人。复核后的处理 (1)原审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的,裁定予以核准。 (2)原审判决认定事实错误或者证据不足的,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新审判(注意:与二审审理结果不同,复核程序中对于此种情形只能发回重审,而不能改判)。 (3)原审判决认定的事实正确,但适用法律有错误,或者量刑不当,不同意判处死刑的,应当改判。 (4)发现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第二审人民法院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正确判决的,应当裁定撤销原判,发回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第二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5)高级人民法院复核后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的案件,重新审判所作的判决、裁定,被告人可以提出上诉,人民检察院可以提出抗诉。 (6)共同犯罪案件中,部分被告人被判处死刑的,最高人民法院或者高级人民法院复核时,应当对全案进行审查,但不影响对其他被告人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执行;发现对其他被告人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时,可以指令原审人民法院再审。
1、由三名审判员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2、时间无明确规定,实践当中,最高人民法院复核庭按照国家地域划分管区;3、核准执行死刑后,应当立即执行;4、该程序也可以委托律师介入,相关细节电话咨询5、要争取时间,提供一切可能免死的证据和情节,使被告人最后的权益得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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