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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7条规定:“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曰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曰、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工资应当按时、足额支付,不能附加任何不合理条件。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15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工资:(1)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2)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3)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4)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
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试用期内提前3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劳动者可以解除合同;如果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事先通知用人单位。领导准许辞职,是否可以请30日的假以及是否不用上班,须经领导批准,以利于工作的顺利交接。
根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应提前30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也就是说,如果劳动者提出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应符合两个条件:一是提前30日,二是应以书面形式提出.由此看来,你口头辞职是不对的,况且又没有提前30日提出.按正常程序,你在书面提出解除(在此是指辞职)劳动合同之日起应继续在单位工作30天,30天后用人单位有义务为你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在本案中,你在提出口头辞呈后便不到公司上班是不对的,公司如果算你旷工也应并无不妥之处了.由上分析,应该属于你违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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