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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13条表述: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应当粘贴在机动车前窗右上角。违反以上法规的,将被处以200元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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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交强险标志分为两种:内置型和便携型,其中内置型标志形状为椭圆形,可张贴在机动车前挡风玻璃处;而便携型交强险标志为长方形,可放置到行驶证或驾驶证中。 2、内置型交强险标志怎么贴: (1)首先清洁安静汽车挡风玻璃,最好不要使用掉毛的抹布或纸巾; (2)准备一张静电贴,这样方便日后更换交强险标志时轻松取下粘牢的标志,或者在换玻璃时产生不必要的麻烦; (3)撕开交强险标志纸,将交强险标志贴在右前挡风玻璃的静电贴上,但是需要注意不能贴在肉眼不能观察到的地方; (4)最后赶走交强险标志贴的气泡,有气泡不仅影响美观,而且时间久了容易掉落。
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中有明确规定:交强险的标志应粘贴在驾驶室前挡风玻璃右上角,无驾驶室的应随身携带。 交强险的标志分为内置型保险标志和便携型保险标志两种。具有前挡风玻璃的投保车辆应使用内置型保险标志;不具有前挡风玻璃的投保车辆,如摩托车、部分拖拉机等,应使用便携型保险标志。总之,只要是行驶上路的机动车辆,都必须无条件地投保交强险,并将交强险的标志贴到指定位置或妥善保管好。
1、若查出机动车未按照规定投保交强险的,由公安交管部门扣留机动车,并通知其投保,处罚其依照规定投保最低责任限额应缴纳的保险费的2倍罚款。后依照规定补办交强险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 2、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放置保险标志的,公安交管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保险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可以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当事人提供保险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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