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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13条表述: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应当粘贴在机动车前窗右上角。违反以上法规的,将被处以200元罚款。 ...
1、交强险标志分为两种:内置型和便携型,其中内置型标志形状为椭圆形,可张贴在机动车前挡风玻璃处;而便携型交强险标志为长方形,可放置到行驶证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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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车主可以带上自己的身份证、行车证以及购买车辆的相关证件和买强险的手续证明,到投保的保险公司业务部申请补办交强险标志。 2、如果被保险人为单位,则需要携带保单、授权委托书和办理人的身份证明到承保公司申请补办,届时需要填写交强险标志补办申请。 3、若标志属于毁损的,还需携带旧保险标志。 4、保险公司在收到补办申请及报失认定证明后的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请的审核,并补发相应的交强险单证或标志。
汽车交强险自2007年7月1日起,随着各项配套措施的完善,我国的交强险得以普遍实行。车主们投保交强险时可到具有经营交强险资格的任何一家保险公司投保,保险公司不得拒绝承保,也不能随意解除合同。保险公司在签发交强险保单时,应向投保人核发相关年度的交强险标志,标志类型包括内置型与便携型。 保监会的有关负责人特别强调,投保了交强险的车辆需将保险标志贴在汽车的前挡风玻璃上,如果没有前挡风玻璃的投保车辆,应使用便携式保险标志。根据交强险条例的规定,如果被交通管理部门发现驾驶人忘记携带交强险标志的,将被处以罚款,对于没有投保交强险的车辆,罚款数额更高,为应缴纳保费的两倍。 在车主的交强险保单与保险标志上,都醒目地注有“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监制”字样,主要文字采用了国际上先进的荧光防伪油墨,文字下横线由微缩文字组成,防伪性能较好。从2011年开始,交强险的标志循环执行2008、2009和2010年度到期的三套标志颜色标准,正面文字“年份”按到期年份变更。 交强险的标志实际上是保险公司向投保人核发的,证明其已经投保交强险。目前,交强险的标志分为内置型保险标志和便携型保险标志两种。具有前挡风玻璃的投保车辆应使用内置型保险标志;不具有前挡风玻璃的投保车辆,如摩托车、部分拖拉机等,应使用便携型保险标志。总之,只要是行驶上路的机动车辆,都必须无条件地投保交强险,并将交强险的标志贴到指定位置或妥善保管好。 关于交强险标志贴在车的那一边的回答是前挡风玻璃右上角。
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中有明确规定:交强险的标志应粘贴在驾驶室前挡风玻璃右上角,无驾驶室的应随身携带。 交强险的标志分为内置型保险标志和便携型保险标志两种。具有前挡风玻璃的投保车辆应使用内置型保险标志;不具有前挡风玻璃的投保车辆,如摩托车、部分拖拉机等,应使用便携型保险标志。总之,只要是行驶上路的机动车辆,都必须无条件地投保交强险,并将交强险的标志贴到指定位置或妥善保管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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