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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我国民法典及相关规定,关于附件的约定,应当在原合同中注明。主要是要约定清楚本合同的附件也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效力均等,并...
合同附件应注明本合同的附件也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的效力相等。如果是劳动合同,可以说明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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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附件经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确定的,就构成了劳动合同的组成部分。 在法律上带有附件的劳动合同是被认可的,因此附件也是具有法律效力的这些附件也可以作为劳动争议处理的有效证据。 如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约定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那么对于用人单位而言,规章制度的修改和变更将会非常麻烦。规章制度的修改和制定无论需要经过多少次民主程序,用人单位有最终决定权,劳动合同只有在双方同意的情况下才能签署和变更。
销售合同附加生效条件的,自条件成立之日起生效。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之日起生效,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当事人不得不正当地阻止或促进条件的成就。
合同的附加协议是对原合同未尽事宜或者合同履行过程中新发生的情况而另外进行的补充或者变更,撰写合同附加协议的内容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应当和原来合同当事人保持一致; (2)对原合同未尽事宜的详细说明; (3)不能和原合同的内容矛盾; (4)尾部要写上相应的日期与落款。附加协议的条款可以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的规定书写,一般包括: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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