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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劳动合同没有明确约定工资数额,或者合同约定不明确时,应当以实际发放的工资作为计算基数。用人单位按月直接支付给职工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
因此,对于实行标准工时制的劳动者,如果在“五一”等法定节假日加班,加班费应当以不低于日工资基数的3倍支付加班工资,而在5月2日、3日加班应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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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国家劳动部门的规定,计算加班工资时,日工资按平均每月计薪天数2 1.75天折算,小时工资则在日工资的基础上再除以8小时。 国庆长假期间的加班工资计算方法分别为: 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月工资基数÷2 1.75天×300%×加班天数; 休息日加班工资=月工资基数÷2 1.75天×200%×加班天数。 以南宁市市区最低工资标准820元月为例: 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820÷2 1.75×300%=1 13.1元; 休息日加班工资=820÷2 1.75×200%=7 5.4元。
按照国家劳动部门的规定,计算加班工资时,日工资按平均每月计薪天数2 1.75天折算,小时工资则在日工资的基础上再除以8小时。 国庆长假期间的加班工资计算方法分别为: 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月工资基数÷2 1.75天×300%×加班天数; 休息日加班工资=月工资基数÷2 1.75天×200%×加班天数。 以南宁市市区最低工资标准820元月为例: 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820÷2 1.75×300%=1 13.1元; 休息日加班工资=820÷2 1.75×200%=7 5.4元。
按照以下方法计算加班费:《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拖欠工资劳动者可以打12333电话投诉,该电话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电话,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用人单位支付工资,劳动监察大队协调不成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对劳动仲裁裁决拒不执行的,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t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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