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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支持和鼓励科研单位以及承担计划生育科研和技术服务工作的有关单位,开展计划生育新技术、新药具的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推广工作...
符合本条例第十三条或者第十四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在分娩前或者分娩后三个月内持双方的簿、、和其他相关证件,到一方所在地或者现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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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一个子女期间的农村独生子女户、依法生育的双女结扎户或者特殊困难家庭,每年缴纳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费用由其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负担。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的农村独生子女户、依法生育的双女结扎户或者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个人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费,由户籍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代缴或者给予部分补贴。
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再生育条件,未申请领取再证生育子女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卫生和行政部门依法给予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的罚款。
本自治区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或者居住在本自治区行政区域内的公民应当遵守和执行本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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