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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2、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相关规...
怀孕不应被辞退,辞退是违法的。没签订合同,可以主张未签订合同双倍工资差额,未缴纳社会保险,农业的可以要补偿,城镇户口可以要求补缴。另可以以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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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到2010年6月1日期满,单位不得终止劳动合同,必须续签劳动合同,国家规定女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产期一般不少于90天,哺乳期为婴儿一周岁。如果单位在此间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你应到当地劳动保障局的劳动监察部门举报。依法享受合法待遇。不要谈论终止劳动问题,此事没有商量的余地,就是续签劳动合同。因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要根据当事人的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补偿。
首先,劳动合同期满叫劳动合同终止,即劳动关系终止,但对于三期(孕期、产期、哺乳期)女员工若发生在三期期间发生劳动合同到期终止的情况的,单位须与劳动者签订顺延劳动关系终止协议/合同,若无任何书面约定,则默认为单位已顺延与该员工的劳动关系,直至其三期结束。 注:由于劳动合同到期单位不续签而导致合同终止的,单位须给付员工(任意情况的员工)的经济补偿金。(计算方式为:员工在该单位工作时长,每一年记1个月前12个月平均收入,少于半年的记0.5个月。)
如果女职工没有签订劳动合同,那么女职工一旦怀孕,单位可能会解除劳动关系的,那么女职工可以反映到仲裁委员会、妇联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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