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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婚姻期间拆迁,离婚后取得相关房产的,可以在房产取得后双方再协商分割房产份额,如果协商不一致,可以到法院起诉。 2,拆迁房产的分割主要看相...
拆迁安置房的政策性较强,各个地方都有相应的政策规定。但主要考虑的还是被拆迁房屋的面积问题,或者人口问题。针对离婚案件中目前争议的情形分析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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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被拆迁房是私有住房,其所有权是夫妻一方在结婚登记之前取得的,拆迁安置房的所有权也登记在原被拆迁房屋所有人名下,拆迁安置房应认定为个人财产而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如果被拆迁房是私有住房,其所有权是在结婚登记之后取得的,被拆迁房和安置房的差价是以夫妻共同财产出资结清的,此种拆迁安置房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要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相关延伸】 问:拆迁房算不算名下有房产? 答:如果拆迁房已经拿到房产证,那么就算名下房产,如果是没有房产证的拆迁房,是不算名下房产的,建议当事人去房管局拿取具体证明。个人名下房产情况是以房管局出具的名下房产数量证明为准的。
拆迁安置房离婚时按下列方式进行分割: 一、如果被拆迁的房子是夫妻共同财产的,则拆迁安置房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可以自行协商如何分割该房产,协商不成的,由法院判决分割该房产,法院可以按下列方式判决: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变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二、如果被拆迁的房子是一方个人财产的,则拆迁安置房也是这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进行分割。 三、如果被拆迁的房子虽不是夫妻共同财产,但双方都是被拆迁安置人口的,则拆迁安置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可以按照第一种情况的分割方式分割拆迁安置房。
1、房屋拆迁除了房屋拆迁补偿款外,一般还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社会保障费用等费用。 2、房屋拆迁补偿款要看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还是婚前个人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的,离婚时房屋拆迁补偿按照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分配;属于婚前个人财产的,离婚时房屋拆迁补偿归个人所有。 3、对于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是将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征地安置费和土地补偿费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中有关军人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的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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