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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未到期被辞退时工作年限是算试用期的,试用期应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工作年限应当计算试用期。《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期...
1、在试用期中,除非劳动者发生以下情形之一,否则,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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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单位若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那么从2008年起算,要求支付赔偿金,即经济补偿金的双倍。 2、单位若不存在违法情形,就是按照正常情形结束劳动合同,那么要很自负您经济补偿金,从2008年起算到离职前一天。这期间,按照满一年补偿一个月的工资,不满一年的,补偿半个月的工资标准计算经济补偿金。2008年-2010年,有2年的话,那么就是2个月的经济补偿金。若其中有不足一年的,那么就再加半个月的经济补偿金。 3、您需要提供的证据,得将2008年签署的那份合同找出来,以证明您是从2008年开始就是在单位工作的。只要提供出证据,那么就可以从2008年起开始主张补偿金。
工资是劳动报酬,只有付出了劳动,就有享受劳动报酬的权利,试用期被辞退,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支付工资报酬,应当从用人单位与员工建立劳动关系之日起计发至劳动关系解除或者终止之日。《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第十三条用人单位与员工的劳动关系依法解除或者终止的,支付周期不超过一个月的工资,用人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解除或者终止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一次付清;支付周期超过一个月的工资,可以在约定的支付日期支付。第十四条员工工资应当从用人单位与员工建立劳动关系之日起计发至劳动关系解除或者终止之日。劳动关系解除或者终止时,员工月度奖、季度奖、年终奖等支付周期未满的工资,按照员工实际工作时间折算计发。
工作年限是算试用期的,试用期应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工作年限应当计算试用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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