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
房屋办理了房产证即可取得物权。我国房屋物权的获得以登记为准。 1、未办理过户登记的,即使房屋已实际交付甚至入住,房屋所有权仍然未发生转移,仍...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房屋维修基金的缴纳规定如下:业主应当在房屋交付前缴纳房屋维修基金。第一阶段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业主可直接存入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专户,也可委托房地产开发企业代交。委托房地产开发企业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自收到房屋维修基金之日起30日内,将交付的房屋专项维修资金存入房屋专项维修资金账户。契税是以所有权转移的房地产为征税对象,向产权承受人征收的财产税。应纳税范围包括:出售土地使用权、赠与交换、买卖房屋、赠与房屋、交换房屋等。房屋维修基金属于所有业主,任何人不得擅自挪用。一旦发现,将被警告、罚款或刑事拘留。申请房屋维修基金有一定条件:房屋维修基金必须用于住宅公共部位和公共设施设备;超过保修期限后使用;得到业主2/3以上相关收入的同意。
购买商品房却迟迟拿不到房产证,买房户可向人民法院申请赔偿损失。这是最高人民法院日前公布“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作出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黄松有表示,这个将于2003年6月1日施行的司法解释规定,由于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原因,买房户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黄松有同时表示,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或者《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33条规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届满后超过1年,由于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原因,导致买房户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人民法院应支持买房户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请求。
商品房认购:通常情况下,购房者在与商品房开发商就购房的具体情况,包括价位、位置、面积、朝向、质量、交房时间等等内容协商一致达成合意后,就会进行商品房的认购,然后双方签一份书面的商品房认购书。商品房认购指出卖人与买受人在签订合同前先行签订认购书,就房屋买卖有关事宜进行初步确认,并收取一定数量的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担保,这是当前商品房买卖的通常形式。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785人已浏览
124人已浏览
149人已浏览
47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