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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被法院查封发生在财产保全和强制执行的情况下。因诉讼纠纷被他人申请保全查封,或者不履行生效裁判文书确定的履行义务,被法院查封的,不言而喻。...
如果房屋已被查封,债务人希望返还房屋,只能找到筹集资金的方法,偿还银行贷款和利息等其他费用,并向法院申请解除查封。只有解除查封后的财产才能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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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如果已经查封,欠债方想要要回房子,只能想办法筹款,偿还银行的贷款及利息等其他费用后,向法院申请解除查封,只有解除查封后的房产才能进行正常的交易,否则无法过户。 查封会在不同情况下进行,一般有立案阶段的诉讼保全期、诉讼阶段、执行阶段。从立案开始直至强制执行前的执行阶段是可以继续居住的,强制执行阶段是不能住的。 至于是否强制执行,法律上是有规定的,家庭唯一的普通住房是不允许强制执行的。当然,法院还会继续查封。 强制执行的主要处置方式是拍卖。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五条查扣程序 人民法院查封、扣押财产时,被执行人是公民的,应当通知被执行人或者他的成年家属到场;被执行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通知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到场。拒不到场的,不影响执行。被执行人是公民的,其工作单位或者财产所在地的基层组织应当派人参加。对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执行员必须造具清单,由在场人签名或者盖章后,交被执行人一份。被执行人是公民的,也可以交他的成年家属一份。
法院已经查封了房产的情况,继续查封的情况还要分是不是同一个法院。如果不是同一个人民法院就依照法律轮候查封、扣押、冻结。如果是同一个法院,一般业务庭之间会相互沟通,把案件移交给同一个法官审理。若没有移交给同一个法官,业务庭法官会相互沟通,一般情况下无需再次查封,法官还是很会替当事人考虑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 第二十八条对已被人民法院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其他人民法院可以进行轮候查封、扣押、冻结。查封、扣押、冻结解除的,登记在先的轮候查封、扣押、冻结即自动生效。 其他人民法院对已登记的财产进行轮候查封、扣押、冻结的,应当通知有关登记机关协助进行轮候登记,实施查封、扣押、冻结的人民法院应当允许其他人民法院查阅有关文书和记录。 其他人民法院对没有登记的财产进行轮候查封、扣押、冻结的,应当制作笔录,并经实施查封、扣押、冻结的人民法院执行人员及被执行人签字,或者书面通知实施查封、扣押、冻结的人民法院。 第三十条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人民法院未办理延期手续的,查封、扣押、冻结的效力消灭。 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已经被执行拍卖、变卖或者抵债的,查封、扣押、冻结的效力消灭。
房子如果已经被查封,欠债方想要要回房子,只能想办法筹款,偿还银行的贷款及利息等其他费用后,向法院申请解除查封,只有解除查封后的房产才能进行正常的交易,否则无法过户。 查封会在不同情况下进行,一般有立案阶段的诉讼保全期、诉讼阶段、执行阶段。从立案开始直至强制执行前的执行阶段是可以继续居住的,强制执行阶段是不能住的。 至于是否强制执行,法律上是有明确规定的,家庭唯一的普通住房是不允许强制执行的。当然,法院还会继续查封。强制执行的主要处置方式是拍卖。 我国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占有的动产、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的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权。 而未登记的建筑物和土地使用权,依据土地使用权的审批文件和其他相关证据确定权属。 对于第三人占有的动产或者登记在第三人名下的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权,第三人书面确认该财产属于被执行人的,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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