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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要求签订劳动合同的,协商不成可以去劳动局投诉,只要您提供了劳动,对方就要给您支付报酬,与是否签订劳动合同是没有关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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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班工资的计算方法,与职工实行的工时制度密切相关的,南京市职工加班费计算办法,参加《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关于南京加班工资计算基数的规定。 《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 第二十条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加点,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劳动者加班加点的工资: (一)工作日延长劳动时间的,按照不低于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支付加点工资 (二)在休息日劳动又不能在六个月之内安排同等时间补休的,按照不低于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二百支付加班工资 (三)在法定休假日劳动的,按照不低于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三百支付加班工资。 前款第(一)项、第(三)项的加班加点工资支付周期自加班加点当日起最长不得超过一个月;第(二)项的加班工资支付周期自加班当日起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但劳动合同履行期限不足六个月的,应当在劳动合同剩余时间内支付完毕。
病假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依据《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第27条。具体法规和法条如下: 《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第二十七条: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停止劳动,且在国家规定医疗期内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工资分配制度的规定以及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病假工资或者疾病救济费。 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目前的这个南京工伤休养期工资,具体来说是1、按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2、具体来讲,应该按受伤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来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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