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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投诉,要求对案件承办法官进行处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执行案件审理期限制度的若干规定》:第二十条各级人民法院应当将审理案件期限情况作为...
可向本院院长或者上一级人民法院要求其尽快作出判决。《人民法院纪律处分办法(试行)》第59条规定:“为谋私利故意拖延办案的,给予警告至记大过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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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的审限为3个月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报请上级法院批准,可以延长6个月,若3个月内不能审结;还需要延长的,不能延长,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一审民事案件的审限为6个月,由本院院长批准
所示:向该法院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和监察室反映和举报。如果还没有办法解决,可以向上级人民法院的纪检监察室反映和举报。会得到解决的。实在不行就把问题挂上网。现在网络的压力非常大,作用非常大。
法院迟迟不执行建议到法院去申请执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六条: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第二百二十九条:被执行人或者被执行的财产在外地的,可以委托当地人民法院代为执行。受委托人民法院收到委托函件后,必须在十五日内开始执行,不得拒绝。执行完毕后,应当将执行结果及时函复委托人民法院;在三十日内如果还未执行完毕,也应当将执行情况函告委托人民法院。 受委托人民法院自收到委托函件之日起十五日内不执行的,委托人民法院可以请求受委托人民法院的上级人民法院指令受委托人民法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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