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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没有变更工作岗位,仅仅是增加工作量的,不违反劳动法;但是增加的工作量要适当,确保员工正常情况下在8小时之内能完成,否则就要视为加班,用人...
如果劳动合同中事先没有约定,则员工不接受增加的工作量不违反法律的规定;增加工作量属于变更劳动合同,需要由员工与单位协商达成一致,如果不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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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不接受工作量增加不违法。如果增加的工作量明容显超出了与员工约定的工作范围或工作量的,员工是可以拒绝的,而且法律规定单位不能强迫劳动者加班或者变相加班。如果单位因此而辞退劳动者的,则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要求单位支付双倍的经济补偿金。
罢工在我国比较特殊,不像国外发达国家那样有专门的法律法规来规范,我国宪法里目前没有规定劳动者有罢工的自由,因此,罢工如果给单位造成严重经济损失,进而对社会产生影响,将有可能受到处罚,但单从你描述的情况来看,不致于严重到此地步。我认为,你的这种行为只不过为了争取自已的更多权益的一种过激行为,再说你的要求也是合理的,过错首先在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不缴纳社保,这都是单位的过错。因此,你可以对上述请求申请劳动仲裁,以保护自已的合法权利。
用人单位未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不给员工,单位都是违法的。如果单位违规解除劳动合同,需要赔偿。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文本未载明本法规定的劳动合同必备条款或者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规定支付赔偿金。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规定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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