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物业公司独占小区公共收益不合法。 业主除享有专有部分的所有权外,对共有部分享有共有权和共同管理的权利,这是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与一般不动产所有权...
物业公司独占小区公共收益不合法。 业主除享有专有部分的所有权外,对共有部分享有共有权和共同管理的权利,这是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与一般不动产所有权...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根据《》等法律规定,业主除享有专有部分的所有权外,对共有部分享有共有权和共同管理的权利,这是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与一般不动产所有权最本质的区别。也就是说,业主对区分所有建筑物的共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72条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不履行义务。
根据《》等法律规定,业主除享有专有部分的所有权外,对共有部分享有共有权和共同管理的权利,这是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与一般不动产所有权最本质的区别。也就是说,业主对区分所有建筑物的共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72条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不履行义务。
根据《物权法》等法律规定,业主除享有专有部分的所有权外,对共有部分享有共有权和共同管理的权利,这是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与一般不动产所有权最本质的区别。也就是说,业主对区分所有建筑物的共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物权法》第72条规定,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不履行义务。因此,对A所述的情形,该小区物管公司的做法明显违反了法律规定,侵犯了业主的合法权益。应当将公共部分的电梯广告收益及公共停车位对外停车的收益明细公布,并应纳入业主共有,不得独占这笔收益。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64人已浏览
1,862人已浏览
763人已浏览
21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