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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本条例规定,用工单位未向劳务派遣单位按时足额支付被派遣劳动者劳动报酬、社会保险费等费用,致使劳务派遣单位无法向被派遣劳动者足额支付劳动报...
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的,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新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原用人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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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的,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新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原用人单位已经向劳动者依法支付经济补偿的,新用人单位在依法解除、终止计算支付经济补偿的工作年限时,不再计算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一)用人单位以委派形式对劳动者进行岗位变动的;(二)用人单位因资产业务划转、资产购并、重组等原因导致劳动者岗位变动的;(三)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其下属分支机构或者关联企业间流动的;(四)用人单位及其关联企业与劳动者轮流订立劳动合同的;(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的,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新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原用人单位已经向劳动者依法支付经济补偿的,新用人单位在依法解除、终止计算支付经济补偿的工作年限时,不再计算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一)用人单位以委派形式对劳动者进行岗位变动的;(二)用人单位因资产业务划转、资产购并、重组等原因导致劳动者岗位变动的;(三)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其下属分支机构或者关联企业间流动的;(四)用人单位及其关联企业与劳动者轮流订立劳动合同的;(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劳动者违反本条例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未归还用人单位的财物、技术资料等,或者未根据用人单位规章制度、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手续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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