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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请3个月.6个月哺乳假工资,全部按本人基本工资加岗位津贴.省直补贴80%发放,不影响升级.调整工资计算工龄。2、一年(包括法定产假)哺乳...
1、请3个月、6个月哺乳假的工资,均按本人基本工资加职务岗位津贴、省直补贴的80%发给,不影响晋级、调整工资并计算工龄。 2、请一年(含法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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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请3个月、6个月哺乳假的工资,均按本人基本工资加职务岗位津贴、省直补贴的80%发给,不影响晋级、调整工资并计算工龄。 2、请一年(含法定产假)哺乳假的,工资照发,职务(岗位)津贴、省直补贴停发。不影响晋级、调整工资并计算工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不发。
第一,女职工在孕期或者哺乳期不适应原工作岗位的,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调整该期间的工作岗位或者改善相应的工作条件。用人单位不得降低其原工资性收入。 第二,经二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证明有习惯性流产史、严重的妊娠综合症、妊娠合并症等可能影响正常生育的,本人提出申请,用人单位应当批准其产前假。 第三,女职工按有关规定享受的产前假、哺乳假期间的工资不得低于其原工资性收入的80%;调整工资时,产前假、产假、哺乳假视作正常出勤。本人工资是指女职工请产前假或请产前假之前正常出勤月的实得工资(不包括生产性津贴和奖金)。 第四,女职工怀胎期间在医疗保健机构约定的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包孕怀胎十二周内的初查),应算作劳动时间。第五,可请保胎假。女职工按计划生育怀孕,经过医师开据证明,需要保胎休息的,其保胎休息的时间,工资按照病假工资发放 第六,怀孕7个月以上,如工作许可,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请产前假两个半月。工资按照80%发放。 第七,《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4条规定:“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综上,你可以采取请保胎假、产前假等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女职工产假不少于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产假期间,用人单位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社会保险机构发给生育津贴;用人单位没有参加生育保险的,产假期间的工资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的,给予15—30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以上流产的,给予42天产假。产假期间,工资照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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