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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需要您丈夫的同意和协助办理。2.如果加名字的话,必须是贷款还完的情况下,因为你的贷款没还完,房本还在抵押状态,要还完款,解压后,再加名字...
1、证明是开发商的过错,你和你妻子购房不必写你母亲名字,若你能证明是开发商要求你母亲加入为贷款人的事实,导致不能签订担保贷款合同,是开发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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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因为没有还清贷款的房子增加了名字,相当于改变了借款人,债权债务关系也就因此发生了改变,对银行来说这存在潜在风险。今后如果产生债务纠纷,就有可能出现不能按期还款的情况。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如果加上妻子的名字,就等于丈夫把一半产权过户给了妻子,妻子当然有一半房产的权益了。房产的归属应该以不动产登记为准,也就是要依据房产证。产证上有名字,自然就代表有产权份额。否则房产证不就成了废纸啦?当然,如果夫妻离婚时,到底各分割多少份额还要综合考虑其他因素,但女方肯定占有一定的份额是不容置疑的。
“加名”不只是在房地产权证上增加一个产权人的名字那么简单,从法律上来说,“加名”实质上是增加房屋的共有权人。产权证的共有有以下三种方式:夫妻法定共有、出资人约定共有和女子继承共有。 如果此套房屋是在婚前购买,房子的所有权是属于购买者本人的,若婚后要在房产证中加上另外一方的名字,那么该行为应当被认定是对于婚前财产的赠与,所以应依据赠予标的价值收取相应契税(房屋赠与,由征收机关参照房屋买卖的市场价格核定)、印花税等,需要到当地房管部门办理过户手续。 如果此套房屋是在婚后购买,购房合同上只有购买者一个人的名字,办理房产证时也只能是购买者一个人的名字。婚后购房不管房地产权证是否写有对方的名字,都要算作夫妻共有财产;如果要加上对方名字,现行的政策是不能在第一次办理房产权证时直接加上去的,只有等到办出房地产权证后,再到房地产交易部门申请办理一个共有产权证就可以了,无需额外负担费用,带上房地产权证、结婚证、双方亲自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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