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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劳动报酬的法律规定有: 1.《劳动法》第四十六条,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工资水平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逐步提高。国家对...
《劳动法》规定了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第四十六条工资分配应当遵循劳动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工资水平逐步提高。国家对工资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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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报酬究竟有什么构成?劳动者报酬指劳动者因从事生产活动所获得的全部报酬。包括劳动者获得的各种形式的工资、奖金和津贴,既包括货币形式的,也包括实物形式的;还包括劳动者所享受的公费医疗和医药卫生费、上下班交通补贴和单位支付的社会保险费等。法律是否对此还有其他的规定?请看下文
劳动报酬的范围分为以下几种:1。计时工资是指按计时工资标准(包括地区生活费补贴)和工作时间支付给个人的劳动报酬。包括:(1)按计时工资标准支付的工资;(二)实行结构工资制的单位支付给职工的基本工资和职务(岗位)工资;(3)新员工见习工资(学徒生活费);(四)运动员体育津贴。2、计件工资是指按计件单价支付的劳动报酬。包括:(一)实行超额累进计件、直接无限计件、限额计件、超额计件等工资制度,按劳动部门或主管部门批准的定额和计件单价支付给个人;(二)按工作任务承包方式支付给个人的工资;(三)按营业额佣金或利润佣金支付给个人的工资。3、奖金是指向员工支付的超额劳动报酬和增收节支的劳动报酬。包括:(1)生产奖;(二)节省奖励;(3)劳动竞赛奖;(四)机关事业单位奖励工资;(5)其他奖金。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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