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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医疗机构管理,促进医疗卫生事业发展,保障人民健康,国务院于1994年颁布了《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法律第二十四条规定:任何单位或个人,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不得开展诊疗活动。第四十四条还规定: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执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停业,没收非法所得和药品、器械,并可根据情节处以一万以下罚款。另外,卫生部发布的《医师、中医师个体开业暂行管理办法》等相关行政规章。还规定了取缔和打击非法行医财产的处罚方法,即没收非法收集和药品、设备,并处以罚款。
司法解释还规定,实施非法行医犯罪,同时构成生产、销售假药罪,生产、销售劣药罪,诈骗罪等其他犯罪的,依照刑法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根据我国刑法第336条第1款的规定,非法行医罪的刑罚分为三个量刑幅度,一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二是“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三是“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以上就是110ask.com小编为大家带来的
总的来说非法行医罪所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医疗机构的管理制度及公众的生命健康安全。为了规范中国医疗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行为,保障公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国家制定了一系列医疗卫生管理制度,以保障和促进中国医疗卫生事业的健康发展。非法行医不仅扰乱了业已建立的良好的医疗卫生管理秩序,而且往往由于非法行医者不具备执业的基本条件,医疗服务质量差,同时也侵犯了就诊人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非法行医会有什么处罚根据擅自从事医疗活动的行为。医疗活动主要是指诊断和治疗,即通过各种检查对疾病作出诊断,借用药物、器械和手术等方法消除疾病、缓解病情、减轻痛苦、延长生命、改善病理或生理状况的活动来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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