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我国《仲裁法》第74条规定:法律对仲裁时效有规定的,适用该规定。法律对仲裁时效没有规定的,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民法总则》(自2021年1...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九条规定,仲裁实行一裁终局的制度。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涉外仲裁,也称国际仲裁,主要是指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即在国际经济贸易仲裁活动中,当事人根据他们的仲裁协议,自愿将他们之间确定的法律关系上已经发生的争议提交各方都同意的仲裁裁机构进行仲裁的活动。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涉外仲裁至少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一是争议的当事人具有不同的国籍,其主要营业地或住所地不在同一国家,或是依不同国家的法律组成的法人,也可以是自然人;二是争议的标的具有涉外因素,即争议的标的物所在地或合同的签订地或履行地在当事人一方或各方所在国以外的国家或地区。 我国的常设涉外仲裁机构有两个: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和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均隶属于中国国际商会。对于涉外仲裁机构的理解,主要应掌握以下内容: 1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规定,其主要辖中外当事人之间、外国当事人之间和中国当事人之间的产生于国际或涉外的契约性或非契约性的经济贸易争议。如合资经营、合作经营、合作开发、合作生产、技术转让、金融信贷、财产租赁、融资租赁、货物买卖、运输、保险、支付以及来料加工、来件装配、补偿贸易等方面的案件。 2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主要管辖下列案件:(1)关于海上船舶互相助、海上船舶与内河船舶互相救助报酬的争议;(2)关于海上船舶碰撞、海上船舶内河和船舶碰撞或海上船舶毁损港口建筑物或设备发生的争议;(3)关于海上船舶租赁、代理、拖航、打捞、买卖、修理、建造业务以及根据运输合同、提单或其他运输文件办理的海上运输业务和海上保险所发生的争议;(4)关于海洋环境污染损害的争议;(5)双方当事人要求仲裁的其他海事争议。
涉外仲裁,又称国际仲裁,主要是指国际经贸仲裁,即在国际经贸仲裁活动中,当涉外仲裁当事人根据其仲裁协议,自愿向各方同意的仲裁机构提交其法律关系中的争议进行仲裁。裁决是最终的,对各方都有约束力。涉外仲裁至少具备以下条件之一:一是争议当事人具有不同的国籍,其主要营业地或居住地不在同一国家,或者依照不同国家的法律组成的法人,也可以是自然人;第二,争议对象具有涉外因素,即争议对象的所在地或合同的签订地或履行地在当事人一方或各方所在国以外的国家或地区。中国涉外仲裁机构根据双方在合同中订立的仲裁条款或事后签订的仲裁协议,依法判断涉外经济争议和海事争议,在权利义务上作出裁决。
。当事人申请仲裁裁决需要以下条件: 1.我国与被申请国之间有相互承认和执行对方国家涉外仲裁机构仲裁裁决的双边条约,或者两国共同参加的国际公约中有相互承认和执行对方国家涉外仲裁裁决的内容或者两国之间具有互惠关系。 2.我国涉外仲裁机构的仲裁裁决是依符合仲裁法或者当事人选定的仲裁规则规定的仲裁程序作出的,也就是说,涉外仲裁裁决的作出程序是正当的。 3.我国涉外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裁决必须是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并且该涉外仲裁裁决具有执行内容。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83人已浏览
292人已浏览
258人已浏览
216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