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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班费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加班费计入员工工资总额,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
答案是肯定的,加班费需要纳税。个人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取得两倍或三倍的加班工资,不属于国家统一规定发放的补贴和津贴,应当纳入工资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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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班费应并入工薪收入依法征税。 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对每一个纳税人,一次一次性奖金的优惠算法只允许采用一次。 单位在外地设立办事处,并从当地招人。这部分工作人员居住在当地,其住房情况以及保险水平应遵从当地标准,社平工资按照办事处所在地标准计算。 对劳动者获得的补偿金,比照《关于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157号)执行。 在发放年终一次性奖金的当月,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应将全年一次性奖金减除“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后的余额,按规定办法确定全年一次性奖金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缴纳税收是每个公民的义务,逃税漏税面临的必将是法律的严惩。以上内容就是ask.com小编为你整理的关于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方法有哪些的相关知识,希望在工作和学习中能够帮助到您。如果您有其他问题感到疑惑,欢迎咨询ask.com律师。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第一项的规定,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这里的工资、薪金所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条的规定,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同时,根据主席令[2007]第085号文第四条第三项的规定,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可享受免纳个人所得税的优惠。所谓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国务院令[2008]第519号文第十三条的规定做了进一步细化,是指按照国务院规定发给的政府特殊津贴、院士津贴、资深院士津贴,以及国务院规定免纳个人所得税的其他补贴、津贴。 2、也就是说,劳动者在法定节假日加班加点所取得加班工资,不属于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应并入工资、薪金收入,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加班费、过节费属于工资、薪金所得,应该按当月工资、薪金所得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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