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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全时工作制劳动关系】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非全日制用工若干问题的意见》劳社部发(2003)12号第一条规定: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
劳务报酬所得的适用税率有3级,分别是: 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20000元的税率是20%,速算扣除数为0; 超过20000元但不超过5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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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全日制用工的个税计算,和全日制用工的个人所得税标准是一样的,起征点是5000元。 个税计算公式,应交个税=(当月薪资收入-由个人承担的三险一金-5000)*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新的个税税率表(从2018年10月1日起实行)全月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元)。 1、全月应纳税额不超过1500元税率为3%; 2、超过1500元至4500元税率为10%; 3、超过4500元至9000元税率为20%; 4、超过9000元至35000元税率为25%; 5、超过35000元至55000元税率为30%; 6、超过55000元至80000元税率为35%。 风险提示:非全日制用工小时计酬标准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企业在计算非全日制用工的个税时,应当以劳动者一个月的总工资为基数。
非全日制用工的工资支付规定如下: 1.用人单位应当按时足额支付非全日制劳动者的。用人单位支付非全日制劳动者的小时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政府颁布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2.非全日制用工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并报部备案。确定和调整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应当综合参考以下因素:当地政府颁布的月最低工资标准;单位应缴纳的基本费和基本医疗保险费(当地政府颁布的月最低工资标准未包含个人缴纳费因素的,还应考虑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非全日制劳动者在工作稳定性、劳动条件和劳动强度、福利等方面与全日制就业人员之间的差异。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的测算方法为: 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月最低工资标准÷21.75÷8)×(1+单位应当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基本医疗保险费比例之和)〕×(1+浮动系数) 3.非全日制用工的工资支付可以按小时、日、周或月为单位结算。 风险提示: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可能被劳动者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发出支付令后,用人单位应当履行。
《劳动合同法》第七十二条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非全日制劳动报酬结算支付期限不得超过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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