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992年7月31日前调入本市的员工,其1992年7月31日前的连续(没有按市政府规定参加养老保险的年份除外),视为缴费年限。...
企业及员工在缴纳养老保险费及计发养老保险待遇时,所涉及的上年度本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上半年交费和计发的,按上二年本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宝安、龙岗两区的参照本条例执行。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雇员、临聘人员,执行本条例。城镇个体经济组织及其雇用人员、本市的灵活就业人员的养老保险参照本条例执行。在本市就业的台、港、澳人员以及外籍人员的养老保险,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为保障企业员工退休后的基本生活,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经济特区(以下简称特区)的实际,制定本条例。
为保障企业员工退休后的基本生活,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经济特区(以下简称特区)的实际,制定本条例。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65人已浏览
690人已浏览
246人已浏览
26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